2020年11月19日,巴西食品藥品監(jiān)督局(ANVISA)發(fā)布了有關藥品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準予事先批準的指南。
根據(jù)巴西《知識產(chǎn)權法》第229-C條的要求,鑒于ANVISA的審查僅限于針對藥品對公眾健康是否存在風險,因此ANVISA繼續(xù)負責就藥品的專利申請準予事先批準。
該指南的目的旨在使ANVISA所采取行動的標準化和清晰化,分為四個階段:
一、確定需要獲得事先批準的藥品及其工藝的專利申請;
二、對藥品專利申請中的健康風險進行分析;
三、對涉及巴西專利商標局(BRPTO)提供補貼的藥品和過程的專利申請的識別和分析;
四、對巴西專利商標局提交的藥品專利申請給予事先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