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佳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所 牛姚剛
1、商標淡化的概念
商標淡化是指未經(jīng)權利人許可,將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從而減少、削弱該馳名商標的識別性和顯著性,損害、玷污其商譽的行為。
2、相關法條規(guī)定
《當前知識產(chǎn)權審判中需要注意的若干法律問題(商標)》——關于馳名商標的保護問題:商標授權確權行政訴訟中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應當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的規(guī)定予以確定,尤其是對已注冊馳名商標的保護不應僅限于避免商品來源的混淆,而應擴大保護至避免該馳名商標的“淡化”。對于商標評審委員會僅以混淆標準確定已注冊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而訴訟中經(jīng)審理發(fā)現(xiàn)需要通過“淡化”標準擴大保護的,應當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決予以糾正。
3、案件詳情
孫克鵬于2015年4月23日在第19類商品上注冊了“夢之藍+MENGZHILAN”商標,2016年8月27日初審公告。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對該商標提起了異議申請,理由: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第19類商品上注冊的第13968065號“夢之藍”商標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侵犯了其注冊在第33類商品上的第4253363號“夢之藍”馳名商標權。
4、案件分析
?。?)商標最基本的功能用途是區(qū)分商品與服務的來源
首先,上述案件中被異議商標與引證商標的漢字部分均為“夢之藍”,就“夢之藍”三個文字本身而言,其為典型的臆造性詞匯,獨創(chuàng)性較高。
其次,“夢之藍”商標最早由洋河公司將其申請注冊為商標使用,經(jīng)過洋河公司后期大量的使用及廣泛宣傳,使得該商標的知名度逐漸提高,并達到馳名的狀態(tài),且與洋河公司之間形成唯一對應關系。
再次,當“夢之藍”商標在洋河公司多年的使用過程中,其知名度逐漸在提高,同時該商標商品的品牌價值也在逐漸的提高。因此,“夢之藍”品牌代表著洋河公司商品生產(chǎn)標準,也代表著洋河公司的企業(yè)文化,其已經(jīng)形成了區(qū)分不同商品來源的標志。
最后,對于普通的公眾而言,其不具備很高的特定行業(yè)知識儲備,其識別商標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從文字來進行識別,當相同文字商標同時出現(xiàn)在同一場所或者相鄰場所時,難免會產(chǎn)生相關聯(lián)想,認為二者之間存在某種特定的合作或者代理關系,必然基于對具有較高知名度商標品牌的信任,而挑選此類商品,從而對商品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
由上可知,商標最基本的功能用途是作為識別商品與服務的來源。當商標經(jīng)過權利人的大量使用及宣傳,本身的顯著性和知名度也會隨之提高,也會具有極高的品牌的價值和極高的影響力。當市場中出現(xiàn)相同的商標使用在相關商品上,必然會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商標最起碼的功能作用就將喪失。
延伸:當某些商標在文字本身獨創(chuàng)性較弱的時候,還需要看該商標經(jīng)過權利人后期的大量使用及宣傳,該商標是否能夠與權利人之間形成對應的關系,能夠起到區(qū)分不同商品與服務來源的功能。
(2)淡化馳名商標的主要行為:割裂(模糊)、貶損(或丑化)、曲解及其他違法行使馳名商標使用權的行為
結(jié)合上述案件進行簡單的分析如下:
①例如:孫克鵬將在酒類商品上達到馳名狀態(tài)的“夢之藍”商標申請使用在第19類商品上,沖淡該商標在酒類行業(yè)已建立起來的聲譽,導致其商業(yè)價值和吸引力降低,使其指向酒類商品的顯著性和識別性逐漸模糊,淡化了人們將該商標與酒類商品特定的聯(lián)系。
?、诶?,“夢之藍”和“洋河”為酒類商品上的馳名商標,將該商標用于農(nóng)藥或者馬桶上,這些都是對商標形象的污損和丑化,有損馳名商標的商業(yè)信譽或是降低其正面評價,使消費者對該商標產(chǎn)生不良印象。
?、劾?,將洋河公司的子品牌“藍瓷”曲解成酒瓶的通用名稱,這些都使得商標指向特定商品的顯著性和可識別性完全喪失。
(3)預防馳名商標的淡化主要措施
?、倨髽I(yè)在挑選自己的主打品牌時:首先,盡量選擇一些具有較高獨創(chuàng)性的文字、圖形或者圖文組合商標,盡量避免使用一些常用詞匯,也要盡量避免使用一些帶有不良含義的詞匯。其次,在進行商標申請注冊過程中,可以自行查詢在同一類別有沒有在先注冊比較近似的商標,或者咨詢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幫忙進行查詢,減少商標注冊所需時間,盡量早點拿到商標注冊證書。
?、陬A防措施:首先,公司已經(jīng)取得了商標注冊權,應在相關商品與服務上進行商標注冊,在其他不相關的商品與服務上進行防御性的注冊,避免某些公司或者個人申請注冊與馳名商標近似或者相同的商標,保護自己合法的商標權益。其次,公司應成立自己專有的知識產(chǎn)權部門,招聘專業(yè)性的人才,對自己的品牌進行維護及侵權監(jiān)督。再次,公司應注意保護自己得來不易的商標品牌價值,向各省各地的工商管理局等國有機關進行備案,并向各地的代理商發(fā)布相應的通知,注意查詢是否有盜用、摹仿馳名商標的行為。最后,在監(jiān)測到與企業(yè)自身商標比較近似的商標時,應及時的采取異議、撤三、無效宣告等方式消除可能因為對方商標的使用而弱化自身商標品牌價值的行為。
綜上,商標淡化是減少、削弱馳名商標或其他具有相當知名度的商標的識別性和顯著性,損害、玷污其商譽的行為。對消費者來說,是對馳名商標的信賴利益及實際利益的損害。